广东高院发布司法保护资本市场投资者权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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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广州5月15日电 (方伟彬 曾洁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5日发布一批司法保护资本市场投资者权益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2023年至今年4月,广东法院共审结涉证券、期货、金融理财类纠纷一审案件6623件,涉及标的121.57亿元,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
当天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证券、期货、基金等多个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权益司法保护,包括依法准确认定实控人为证券欺诈第一责任主体、限售期内以代持方式转让股票合同无效、证券从业人员“代客炒股”行为无效、期货从业者的义务和责任认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中介机构的信义义务认定等新类型问题。
其中,何某诉赵某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是新证券虚假陈述赔偿司法解释实施以来的民事案件判决“追首恶”案例,彰显震慑“关键少数”的立法精神和司法裁判理念。
而在赵某与周某、饶某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定定增股票持股股东通过转让和代持协议规避限售期的行为无效;在李某伟与私募基金公司等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对投资顾问借用私募基金公司经营资质规避监管的行为予以否定,判定投资顾问对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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